4月26日至29日,安全保卫部(处)组织各科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在李斌副处长、吴耀金副处长的带领下,分组对全校各单位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核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核查行动,是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部署,在单位自查自纠、归口部门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核查、抽查,对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案件易发部位、隐患多发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次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面对面督促。为取得各单位的响应和配合,第二核查组还专门制定了《2016年春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核查表》,征询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处开展安全督导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在核查工作中,各检查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认真细致,从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日常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完好、用火用电安全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先后排查出安全隐患27条,现场下发《安全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15份,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此次春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核查行动的开展,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而且摸清了全校安全隐患的底数,为推动安全隐患的彻底整治奠定了基础。



附: 2016年春季春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核查方案
为督促全校各单位、各业务归口部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决定对各单位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核查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9日
二、核查组组成及分工
1、核查协调组
组长:白培康
成员:杨正民 李 斌 吴耀金
职责:负责此次抽查核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治。
2、安全核查组
一组:李 斌 刘 俊 王小平 王晶刚 向远峰
负责教学主楼及以东的单位和教学、办公、实验场所和学生公寓楼。
二组:吴耀金 史志强 王志强 张剑锋 李雁峰
负责教学主楼以西及南区单位和各教学、办公、实验、生产经营场所、公寓、食堂。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重点实验室、光电厂、中北科技园、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单位落实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检查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是否对归口部门开展了督促检查工作。
2、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检查各单位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未整改的安全隐患是否有整改方案、监控措施。
3、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单位或部位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日常安全检查是否正常开展和详细记录。
4、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实验室等部位灭火器材是否完好,室内消火栓有无遮挡、附件是否齐全,楼内最高处室内消火栓出水压力是否正常,排烟通风设施是否完好,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有无遮挡、破损,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有无锁闭封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有无脱岗、缺岗,火灾自动报警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5、实验室安全情况。检查各实验室化学试剂、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易燃物品及火工品、火炸药的使用登记和专人管理措施是否健全,化学试剂、易燃易爆物品有无随意大量存放,化学废弃物未集中收集、定时处理的情况。检查易燃气体气瓶是否在室外放置,火工品、火炸药有无在实验室违规贮存,易燃易爆实验、试制、生产是否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实验过程是否有人员在位守护,实验室有无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有无事故应急处置专用物资等。
6、用火用电安全情况。检查电源线路有无私拉乱接、线路杂乱、未穿管保护、近邻易燃物等现象,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吸烟的情况。
7、其它安全隐患。检查有无危房,建筑物外墙开裂、倾斜,道路坑洞等其它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责任区的单位或部位进行全面排查。
2、对发现的隐患,各检查组要当场填写、下达《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意见书》,要求所在单位或部门限期整改。能现场下发的一定要当场下发,要求接受人签字、限期整改。现场无接受人或不能现场下发的,要及时送达相关单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的时效性。
3、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对未能按期整改的,核实情况,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