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4年第二届最美“中北卫士”评选方案

来源: 时间:2014-12-25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安全保卫处年度考核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优中选优,树立和宣传一批在日常工作中工作积极、能力突出、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安保工作者,展示我校安全保卫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目的和意义

    充分调动安全保卫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最美中北卫士的评比,树立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学习的榜样,激励他们不断积极进取,达到激励和鞭策的目的,全面推进安全保卫处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三、评选范围 

    安全保卫处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包括无编制人员)。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最美“中北卫士”名额为26名(占参评总人数15%),名额分配如下: 

    1、保安12名;

    2、护卫队、监控、一号库、二号库6名;

    3、门禁中心3名;

    4、其余人员5名。

五、评选标准 

    1、在安全保卫处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册安保人员。

    2、思想进步,不畏艰苦,服从指挥,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团结合作,能与其他同事一同融洽工作。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高效高质完成工作。

    5、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

    6、原则上正式职工中值班人员给予一定的权重。

    7、在工作中违规违纪者一票否决。

    8、有重大立功表现给予一定权重。

六、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为确定候选人、集中评选、公示评选结果三个环节。 

    1、第一阶段:申报

    采取自荐、部门负责人推荐相结合,并填写申请表。

    2、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

   (1)候选人名额:保安12+3名;护卫队、监控、一号库、二号库5+2名;门禁中心3+1名;其余人员5+2名。

   (2)初评:全处科级以上干部,通过评议、现场投票、记票等方式评定,确定候选人,并内部公示候选人名单,征求意见和建议。

    3、第三阶段:最终评审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评审组组织评选。  

    4、第四阶段:公示评选结果。

    在全校范围公示集中评选结果。 

七、表彰

    1、安全保卫部(处)发文表彰,并给予奖励和颁发证书。

    2、正式职工还具有优先参与各类推荐评优资格。 

                                    安全保卫部(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