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校园管理实际情况,为更好地为全体师生创建一个整洁规范、安全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对校园内饲养宠物作出如下规范:
一、学生宿舍及校园公共教学、科研、工作区域内禁止饲养任何宠物;
二、教职工家属区内饲养符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犬只;
三、凡在校内家属区饲养犬类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四、养犬人必须到所住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五、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只,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应将犬只妥善安置;
六、养犬人应文明遛犬,禁止在体育场、食堂、教学、科研等办公区域内遛犬;遛犬时应佩戴好牵引带,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遛犬时养犬人应携带垃圾袋或宠物粪便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
七、对违反本规定者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有权进行管理和制止,对无证犬、无登记犬及其他对他人造成安全威胁的宠物有权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保卫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