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社区: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文件(国办发〔2024〕19 号)精神及省安委会《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我校《中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方案》(校安〔2024〕5号)通知中制定的“三年整治方案”,进一步推进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特通知如下: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的员工、学生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2月1日之前,将本人无牌电动自行车驶出校园。寒假期间安全保卫部将统一清理校园内无牌电动自行车,并将其集中停放在东门北侧的停车场,下学期校园内将禁止骑行无牌电动自行车。请各单位进一步宣传《中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方案》(校安〔2024〕5号)中制定的“三年整治方案”,共同维护我校师生安全利益,为建设文明、美丽校园创造有利条件。
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