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2014〕8号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经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4年11月25日
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激励和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我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学校将对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选,现将具体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对不宜公开事项的保密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鼓励为主、促进工作的原则;
4.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处级单位,按工作性质及人数情况分类考核(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与中北大学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同步进行。
四、考核内容
包括制度建设、政治稳定、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工作创新等五项内容,具体要求及分值详见《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2)。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分单位自评,学校复审,通报表扬三个阶段,评定时间与学校综合考核同步,考核采用百分制。
1.单位自评
各单位在自评阶段对照《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表》,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评和总结,并将自查总结报告、佐证材料及《考核表》等自评材料报送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未按期报送自评材料的按不合格计。
2.学校复审
复审以平时专项检查、职能处室评判、各类日常工作记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为依据。
校级优秀单位以复审得分排名选取,指标不超过全校处级单位总数的15%(类别一指标与类别二指标比例为5︰3)。
适用一票否决条款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3.通报表扬
考核完成后,优秀单位名单在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与学校各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七、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组由校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复审专家从校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中选取,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校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八、附则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校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处级单位分类考核名单
2.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表
中北大学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1
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处级单位分类考核名单
分 类 |
单 位 名 称 |
备 注 |
类 别 一 |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工与环境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仪器与电子学院、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软件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北大学朔州校区、校医院、附属学校、光电厂、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档案馆)、工程训练中心、后备军官教育学院(武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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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二 |
党办校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党校)、 党委统战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保密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安全保卫部(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发展规划处、仪器设备处、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办学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校友办)、校工会、校团委、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现代教育与信息中心、出版中心、科技园、继续教育学院、仪器科学与动态测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镁基材料深加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地下目标毁伤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家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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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北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表
单位: 党政负责人: 、 年 月 日
基本 情况 |
职工人数 |
临时聘用人员 |
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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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内 容 |
总分值 |
自评得分 |
复审得分 |
制 度 建 设 |
1.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制度健全有效 (0-3分) 2.安全制度上墙情况(0-2分) 3.工作记录、档案资料建设情况(0-2分) 4.逐级签定责任书(0-3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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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稳 定 |
1.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0-4分) 2.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 (0-4分) 3.有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有效应急处置预案 (0-4分) 4.有矛盾排查,民事调解运行机制及措施(0-4分) 5.无非法散布传播反动言论、张贴反动传单等人员(0-4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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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安 防 范 |
1.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0-5分) 2.开展安全教育,典型案件专题教育(如电信网络诈骗等)情况,有方案、图片、资料(0-5分) 3.未因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公共财产失盗的(0-10分) 4.未发生治安、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0-1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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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管 理 |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制度、档案资料(0-5分) 2.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组织(0-5分) 3.安全隐患排查经常化,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0-5分) 4.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完好有效(0-5分) 5.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覆盖率达80% (0-5分) 6.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部署等工作要求(0-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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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创新 |
有综治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并取得成效(0-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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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票 否 决 |
1.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2.发生火灾、爆炸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 3.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发生可防性案件并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 5.连续发案,后果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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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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