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 >> 正文

这些非法集资“套路”你得知道

来源: 时间:2024-01-20

“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心动了?千万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01

“听说现在健康养生旅游很火啊。”“是啊,充值返现不仅可以旅游还能理财呢。上个月我才跟着去旅游了一趟呢,你也来报名投资吧。”

“好呀,下次我俩一起旅游,顺带一起赚钱!”

康养旅游“储蓄优惠大额赠送”真的靠谱吗?

【情景再现】

被告人何某作为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从2020年10月起对外公开宣传称公司正在开展运营某购物商城(某新生活小程序)项目、某城KTV项目、某旅游养生小镇项目等,并在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主导和授意公司市场部人员通过向社会街面发放宣传单、打电话宣讲、集中宣讲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充值入会成为公司会员并签订《旅游养生会员费充值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一年起,会员充值金额1千元起,每次充值可红包抵扣部分金额,充值后每月赠送会员费1.5%-2%的金额,并可将会员费用于某购物商城购物或其他实体项目消费,合同期限内未消费完的剩余部分到期可退还。

2022年1月,因资金链断裂,公司无法按时兑付充值会员到期的本金利息,导致相关投资人财产损失。

法官提醒:

以健康养生为名义的旅游及周边产品是当前人们热衷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成为我国旅游市场的重要项目,许多公司根据人们的需求和特点专门设计了多样的健康养生旅游产品。但是,不法分子为了骗取人们钱财,以“储蓄充值”“储蓄优惠大额赠送”为诱饵吸引人们签订合同并投资,这类行为看似是正常的市场销售活动,实则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听说这家公司经过工商注册是正规企业。”“是啊,他们推出的新项目投资回报率相当高,这回有得赚了,我还去参观过项目。”

 经过工商注册的公司以及其宣传的项目就一定靠谱吗?

【情景再现】

情景一: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被告人刘某以某投资公司名义,虚构某公司“某铁路”项目需要资金的事实,在无任何项目、无任何经营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不特定公众承诺高息非法集资。经鉴定,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非法集资金额共计689.99万元。

情景二: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被告人刘某以某健康管理公司“某健康项目”为名,以公开宣传的方式,承诺高息吸引公众投资,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签订《投资合伙协议》84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55万元。

法官提醒:

通过虚构项目吸引社会不特定多数人进行投资是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在这中骗局中,通常会利用投资人对实业投资了解不全面、迎合部分人贪图小利的心理,给公司披上“合法合规”的外衣,通过免费赠送礼品的噱头,将投资人骗至公司组织的会场参会参观,虚构项目高额回报、投资可免费游玩等方式吸引投资人投资,将钱财骗入囊中。建议大家在投资时,要充分了解该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许诺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等方面,分析投资活动是否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是集资诈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03

“听说购买不动产返租是个不错的理财路子。”“对啊,名下即可拥有不动产,还能实现其使用价值,一举两得。”

售后返租是否均可行?

【情景再现】

情景一: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单位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某商场管理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实现筹集资金的目的,经被告人周某决定,通过中介公司以及媒体以“金某”等名目公开广泛宣传,采用“售后返租”的方式公开销售某某国际一期、二期以及三期物业使用权,通过与社会投资人签订《租赁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情景二:2018年,被告人李某未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用售后返租并高价回购的方式公开销售寺庙功德会福位,通过与投资人签订《委托转让协议》《捐赠回向协议》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集资。

法官提醒:

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不具有不动产(房屋)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不动产(房屋)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涉嫌违反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售后返租”方法非法集资的,则涉嫌违反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套路四:养老服务骗局

 “养老产业是未来的趋势之一,投资应当看向这里。”“没错,抓紧时间投资,为我们日后的晚年做铺垫。”

 养老项目投资骗局的路数在哪里?

 【情景再现】

2022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作为某健康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雇佣业务员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宣传投资养老业务,承诺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投资本金,变相吸收社会资金。

法官提醒: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老基地、售后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通过提供免费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吸引中老年人投资,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投资前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多征求家人朋友以及专业人士意见,多对相关投资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风险程度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充分了解后再做决定,不可轻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推荐,遇到高利诱惑一定要慎之又慎,如发现自己受骗,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