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好中选优的原则,树立和宣传一批成绩突出的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典型,展示我校安全保卫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促进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评选意义
激励先进,树立榜样。
二、评选范围
安全保卫处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包括无编制、中北警务站人员。
三、评选称号与名额
本次评选最美中北卫士称号25-30名,名额分配如下:
1、第一组:安全科、警卫科、治安科、交通科(包括文明安全交通志愿队)、中北警务站,名额20-25名。
2、第二组:教育科、综治科、综合办、处领导,名额5-10名。
四、评选标准
1、思想进步,服从指挥,踏实工作、无私奉献。
2、有一件以上榜样性、感动人的事迹。
五、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为确定候选人、集中评选、公示评选结果三个环节。
1、确定候选人:自荐、部门负责人推荐相结合,并填写申请表。
2、集中评选:全处科级以上干部,通过评议、现场投票、记票等方式评定。
3、公示评选结果:在电子政务全校范围公示集中评选结果。
六、发文与会议表彰
1、以安全保卫处名义发文表彰。
2、召开全处会议表彰。
3、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正式职工具有优先参与各种形式的推荐评选资格。
安全保卫处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