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2014]2号
关于再次禁止黑出租进入校园非法营运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黑出租进入校园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对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秩序形成严重干扰,也给学校广大师生带来巨大安全隐患。为更好的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禁止私运车辆在校园非法营运的通知》、《禁止私运车辆在校园非法运营清理行动会议纪要》等文件规定,有效解决广大师生强烈反映并期盼解决的黑出租进入校园非法营运问题,进一步创建美丽、平安、和谐校园,现将再次禁止黑出租进入校园非法营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1、领导组:
组 长:杨正民
副组长:李 斌 吴耀金
成 员:袁瑞刚 李福海 王志强 成俊杰 侯耀华
负责全面领导、协调、落实,及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2、巡逻一组:李 斌 吴耀金 王政明 王 彤
负责校园全方位巡查,发现黑出租在校园非法营运,及时将黑出租在校园非法营运的场景与牌照拍照存档,并通知执行一组禁止该牌照的黑出租再次进入校园。如在巡逻中发现被拍照并禁止进入校园(包括举报)的黑出租再次进入校园立即通知领导组,扣除督查组当事人下一月津贴,情节严重者将扣除当事人三个月津贴并取消当事人当年任何评优、评先进资格。
3、巡逻二组:康志飞 警卫队 保安 中北警务站民警
配合巡逻一组强制执行驱离工作。
4、督查组:梁玉平 陈 阳
梁玉平、陈阳分别负责查看每天上午6-12点、下午12-19点1号、7号门视频监控,发现有被巡逻一组拍照并禁止进入校园(包括举报)的黑出租进入校园,立即报告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及时开除1号、7号门当班收费员。
5、执行一组:1号、7号门收费员
发现可疑车辆禁止直接抬杆并核实是否为被禁止进入校园的黑出租,如为巡逻一组拍照并列为禁止进入校园(包括举报)的黑出租,立即通知执行二组强制驱离。如为无意放入的应该立即回放视频监控并及时通知巡逻二组强制驱离。
6、执行二组:1号、7号门警卫队员 保安 中北警务站民警
负责强制驱离执行一组所报告的车辆。如有被强制执行的车主拒绝执行,应立即报告领导组组长,并做好控制现场、取证、强制带回安全保卫处等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实施进一步处理办法。
7、视频监控组:李清岩
负责通过视频监控报告车辆在校内运行状态,配合各岗位人员执勤。
二、广泛监督与防范
为加强监督与防范,欢迎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监督工作,如发现黑出租在校园进行非法营运(不含南环路即二道门至六道门区域),请将包含清晰背景、车辆牌照、学生上车的照片发至aqbwc@nuc.edu.cn邮箱,并注明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旦被领导组鉴定属实,领导组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如受奖人员为学校安保人员(非领导组、巡逻一组)将优先具有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进资格。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本专项工作领导组。
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