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携手共创平安校园,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实行校园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现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消防、交通、建筑工程、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2、校园治安防范、综合治理、传销诈骗、非法团体活动及其它构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
举报时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应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核查和兑现奖励。对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
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的安全工作秩序。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安全保卫部(处)受理,地点设在安全保卫部(处)
举报电话:3922119、3942808、3922056、3922927
举报手机:13593183318(66083)杨老师
13513635492(6999) 李老师
13935188120(66063)吴老师
举报邮箱:安全保卫部(处)处长邮箱 aqbwc@nuc.edu.cn
四、举报奖励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由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安全保卫部(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