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来源: 时间:2016-04-26 为维护校园安全,建设美丽校园,保障交通畅通。经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自今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实施工程作业前,须到安全保卫部(处)综治科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严禁施工! 综治科电话:0351-3922277 联系人:王老师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