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潜在安全隐患,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暂行管理办法》、以及《中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9月9日起,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请广大师生及时妥善处理相关车辆,具体如下:
1、2023年12月、2024年5月我校以两次集中办理校园通行牌。此次集中补办登记时间从2024年8月31日至9月2日,现请各单位对电动自行车信息进行统计:
(教职工、家属、校内务工人员)
A、各单位严格排查、审核,已经报备过信息的车主不需要再次报备。
B、一人只允许办理一车辆电动自行车通行牌,严禁代替校外人员办理。
(学生)
A、原则上不再补办,因学习、生活需要,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报备,同时要严格排查、审核。
B、经学院审批确需上中北大学校园通行车牌的,其购置日期须在2024年7月6日前(凭购置发票确认)同时必须是已上电动车车牌。
各单位在9月2日18:00前将纸制盖章及电子统计表交回安全保卫部保安大队(北环教学楼13号楼、游泳馆对面办公室,联系人:王队长18203419666、696666。)。为了更好的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安全保卫部将依据统计的信息制作非机动车校园通行牌。工作完成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2、2024年9月9日前没有办理校内通行牌的电动自行车自行处置。
3、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对校内没有校园通行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顿,没有登记通行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校园内骑行。安全保卫部将安排在校内排查,一经发现,按照校园人员管理权限,通知相关单位,车辆进行集中统一保管。
4、2024年9月9日,依据中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进行管理。校园实行准入制,校门保安人员对出入校园电动自行车进行校园通行牌识别查验,只有安装校园通行牌的车辆方可进出校园。
安全保卫部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