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职员工:
4月份,针对校园内零散长期停放多辆废旧车辆,严重影响校园美观、占用停车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安全保卫部(处)于
2015年
4月
1日
下发《关于校园长期置放废旧车辆信息公布的通知》,公布了废旧车辆信息,要求
4月
30日
前自行处置,但目前为止仍有部分车辆未予处置,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及考虑车主切身利益,积极为车主寻求自行处置的合理化建议和方法。经研究决定,对处置废旧车辆的后续工作,现通知如下:
1、自行处置时间:延长至
2015年5月26日
;
2、对仍未妥善处置或放任弃置的报废车辆,学校将集中清理,并报请政府执法部门予以报废、清理,由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均由车主(或法人)自负。
3、自行报废的流程(见附件)。
4、业务咨询:安全保卫部(处)办公楼206室交通科。
联系电话:0351-3921413;小号:成老师6611,姚老师63456。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附件:关于校园弃置废旧车辆申请报废流程。
安全保卫部(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