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我校召开学生校园外卖送餐管理工作会议

来源: 时间:2016-05-12

 

为了有效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外卖送餐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于 511下午,我校校园外卖送餐管理工作会议在科艺苑学术报告厅召开,薛智副校长出席并做重要讲话,校医院吴芳芳院长、后勤服务集团赵建伟总经理、学生处顾宁副处长、安全保卫处李斌副处长、吴耀金副处长及勤工俭学学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安全保卫处杨正民处长主持。

会上,李斌副处长针对目前校园外卖送餐行为,师生反应强烈的校园交通、食品及人身安全等隐患作了通报,鉴于学生勤工俭学的需求,学校决定加强校园外卖送餐管理的人性化、规范化;吴芳芳院长也对食品安全提出相关要求;顾宁副处长宣读了《中北大学学生外卖送餐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学生着专用服装,服务商户资质合法,并严格执行校园交通“四禁”行为:即骑乘电动车时主动礼让行人、避让车辆,严禁佩戴耳机;严禁占道抢道;严禁骑车接打电话;严禁飞车超速,在任何时间、任何路段,骑乘电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随后,薛智副校长强调了加强校园外卖送餐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外卖送餐行为,并责令保卫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同管理,共同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最后,我校校园外卖送餐勤工俭学的学生进行了《安全承诺书》的签订。

 

 

附:                 中北大学学生外卖送餐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外卖送餐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对进入校园的外卖送餐人员实行认证挂牌管理,非本校学生不得进入校园进行外卖送餐服务。

二、凡从事校内外卖送餐的我校勤工俭学学生,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核、登记、备案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本学院学生科批准同意后,携带代送商户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经营证照,到安全保卫部(处)综治科(203室)审核、备案,经统一登记、编号并签订《外卖送餐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允许进行外卖送餐。

三、所有从事外卖送餐的学生,在送餐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外卖送餐安全承诺书》的相关承诺:穿着学校定制的外卖送餐马甲,佩戴专用工作牌,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进入学生公寓楼,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骑乘电动车时主动礼让行人、避让车辆、限速行驶、严禁逆行、严禁占道抢道、严禁戴耳机驾骑车辆、严禁骑车接打电话,在任何时间、任何路段,骑乘电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四、安全保卫部(处)综治科应不定时对外卖送餐人员进行检查,对初次发现的违规人员,予以教育、警告;对二次违规的,将严厉处理,并取消其校内送外卖送餐资格;对屡教不改的,将交学生处进行纪律处分。

五、安全保卫部(处)门卫及巡逻执勤人员,如发现有未经许可、未穿专职马甲、未佩戴工作牌、骑乘电动车超速行驶及其它违规情节的外卖送餐人员,须立即检查盘问、登记备案、教育警示。对态度恶劣、不予配合的人员,记录其马甲编号或查扣车辆,并报学生处予以纪律处分,报综治科处理。

六、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阻止外卖送餐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对不听劝阻的,可立即向校园110报警。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