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治安防范,切实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有效保障师生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塑造保安队伍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度负责、认真履职、战斗力强的保安队伍,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要求工作制服标志齐全规范、整洁大方;
2、要求执勤时精神饱满,认真负责,言行举止有礼有节;
3、要求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4、严禁酗酒、打架、暴力执勤及酒后执勤;
5、严禁在岗时互相追逐打闹、闲聊及吸烟等影响勤务工作其它行为;
6、严禁蓄留长发、长胡子及染理怪发;
7、严禁一人多岗,不得瞒报、谎报查岗所询情况;
8、严禁瞒着上级组织,私自调岗、顶岗;
9、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
10、严禁执勤时脱岗、睡岗、迟到、早退等行为。
二、奖惩制度
1、无故脱岗、睡岗、迟到、早退均处以100元/次罚款,仪表仪容等不良行为视情严重程度处以10元-50元/次罚款;
2、一人多岗者,给予辞退;
3、瞒着上级组织,私自调岗、顶岗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违规违纪罚款超过一定次数,由督察组提请予以辞退,并建议保安公司追究其直接领导的管理责任;
5、对拒不配合正常的督查工作者,情况核实后予以辞退;
6、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拾金不昧等行为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督察职责
1、对我校保安人员的巡逻执勤、工作纪律、言行举止、警容警姿、警务岗点等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执勤中发生违规违纪的保安人员,有规诫、建议处罚的权利;
3、对保安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监守自盗给予监督和查处;
4、对在勤务工作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及先进事迹,及时向领导汇报,有权建议予以表彰和奖励;
5、及时向领导汇报巡检中收集、掌握的巡防信息动态,为领导做好信息参谋工作;
6、在巡检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公正无私、廉洁奉公;
7、对督察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汇总,定期向领导汇报;
四、相关说明
1、督察人员在督查工作中,作好记录、留存证据,并要求违规违纪人员签字认可;
2、督察组负责对检查违规违纪情况每月定期汇总,罚款则由保安公司负责扣除,在工资到账后一周内返还到安全保卫部(处)治安科;
3、罚金作为保安队伍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的奖励资金;
4、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保安队员考核办法(试行)解释权归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5、本办法于2013年11月11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部(处) 太原市保安总公司尖草坪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