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冬季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上级部门部署,决定于在11月份开展以“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宣传月内,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安全培训、主题会议等宣传形式,向师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等常识和技能。
2、组织一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所属师生员工和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确保师生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疏散逃生等的知识和技能。
3、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应急演练。各单位要利用工间、课间,有针对性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或模拟演练,通过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灭火器材、排查一次火灾隐患等消防体验和实践操作活动,使师生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熟知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熟悉逃生路线与疏散程序,提升师生消防安全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4、深化“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要继续发挥业务管理职能优势,牵头组织第3个“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集中培训等活动,宣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等标准规范,提高实验室安全管控能力。
三、活动要求
1、11月13日前,各单位要参照“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宣传标语”(附件1),制作相应的消防安全宣传横幅、展板、提示,张贴、悬挂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和醒目位置,各有LED显示屏的单位,要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片、科普短视频、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2、在活动中,各单位要注重留存宣传教育的图片、资料、记录,并及时在校园网上宣传报道。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附带宣传演练图片、师生集中培训等资料一同报送安全保卫部。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做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安全保卫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