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部安全科岗位职责
1、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2、负责消防、生产安全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建立安全档案;
3、负责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4、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及其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做好消防车的日常管理和初起火灾的应急处置;
5、负责校内消防器材的配备、检修,督促各单位加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管理;
6、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协助公安消防、安监部门查处火灾、生产事故;
7、负责职工工伤材料的申报、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
8、负责贯彻执行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全工作的指令、决议,组织、协调、处理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科长:史志强 联系电话:0351-3922119